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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九三章 两支乐队

作者:金色火烧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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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演员工会不仅要求八小时工作制,超出的时间需要支付加班费,还规定了每周都必须要有休息日。这个剧组里除了周静怡之外,那位演主角的美洲拉丁裔男演员和一些配角演员也是美国演员工会的成员。另外还有一些摄影师等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是美国各种工会的成员,而那些工会也有工作时间方面的规定。

    开机之后的几天,剧组的拍摄进度还是很不错的,所以开机后的第一个周末,肖遥和木英就宣布了停工,给整个剧组放了一天假。

    一周才放一天假,肯定是不会再跑回国去的。赵瑞、徐飞和陈晓婷等人来美国的次数不多,来洛杉矶的次数更少,趁着剧组放假就自己出去玩了。肖遥小时候跟着陈轩到处跑时就来过洛杉矶,高二时更是在卡拉巴萨斯做了一年的国际交换生,期间来洛杉矶的次数,回国后又来过洛杉矶两次,对洛杉矶已经很熟悉了,自然就没有出去玩的兴致。

    美国的工会规定演员和一些剧组工作人员必须休息,可没有规定肖遥这个制片人和非工会导演也必须要休息。在剧组放假的这天,肖遥选择了继续工作。

    剧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放假了,拍戏肯定是没法拍了,但肖遥除了是这部电影的制片人、导演和主演外,还有一个身份是这部电影的配乐师之一。电影没拍完,单纯的配乐方面肖遥还不好做,但是电影里面的主题曲插曲什么的,肖遥却是可以先做起来的。

    早在这部电影的剧本完成时,肖遥就对电影里要用到的歌曲有了想法,只是还没有动手制作。现在拍摄期间有了空闲,肖遥便打算利用这段时间把电影的歌曲制作出来,也可以为以后的后期制作节省一些时间。

    这是一部动作电影,里面的很多情节都是比较激烈,比较燃的,到时候的配乐肯定也是比较激烈,比较燃的风格。在电影歌曲方面,肖遥也是准备使用两首摇滚歌曲。

    说到摇滚歌曲,肖遥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在洛杉矶的那支“Immortals”乐队。

    在年初美职篮全明星名人赛后的一次聚会上,肖遥和木英商量过跑酷电影剧组筹备的事情。当时除了木英和华夏的几位小伙伴外,“Immortals”乐队成员和周静怡也都在场,当时他们还表示过要投资肖遥他们的这部电影。做为电影的联合出品人,“Immortals”乐队成员也是知道肖遥等人来洛杉矶拍电影的情况的。

    肖遥等人到达洛杉矶的那天,“Immortals”乐队正好有一个演出的任务,所以没去机场接机。但是后来剧组开机之后,乐队的几个人却是来探过班的,也知道了周静怡是这部电影的主角之一。

    虽然乐队成员没有明说,但肖遥知道他们心里是有一些想法的,所以在他们来探班的时候,肖遥就告诉了他们自己想要请他们来演唱电影里的歌曲。

    当初在场的周静怡已经以演员的身份加入到了这部电影中,他们自然也不甘人后。乐队成员不会演戏,但他们是一支乐队,是可以为电影里的歌曲献唱的。肖遥的这个安排,也正好说到了乐队成员们的心坎里,当时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乐队中的萨米恩.史密斯跟赵瑞一样,刚刚大学毕业,另外三人则跟肖遥一样,刚刚读完大三。现在是暑假期间,不用上学。今年暑假他们没有巡演,其他的商演活动也不多,还是比较空闲的。肖遥这边计划每周日给剧组放假,为了照顾肖遥这边的拍摄,乐队就跟约定了未来几周的每周日碰头,一起排练和录歌。至于地点,则就定在了“白日梦”的录音室。

    在给剧组放假的前一天,肖遥提前联系了迪恩等人,得知他们那边没有什么意外情况后,便在剧组放假的那天上午独自一人驱车去了“白日梦”的录音室。

    当肖遥到达的时候,乐队四位成员已经在录音室里等着他了,而且不只是“Immortals”乐队的成员,就连“白日梦”乐队的基斯.克雷格等人也在录音室里等着他。

    “基斯?你们怎么也在?”见到基斯.克雷格等人时,肖遥还稍稍有些意外。

    “这本来就是我们的地方,见到我们有必要这么意外吗?”基斯.克雷格笑道。

    “呃~好吧,我的错!”肖遥略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

    “没想到你这么年轻就已经开始做导演拍电影了!”基斯.克雷格貌似兴师问罪般的问道,“可为什么你拍电影都不告诉我和贝蒂?你知道我和贝蒂也投资过电影的。”

    肖遥拍电影的事情,基斯.克雷格倒不是听“Immortals”乐队成员说的,而是在网上看到的消息。

    “这个~”肖遥继续挠头道,“这部电影就是我和几位华夏的朋友联合起来自己拍着玩的,我们连父母都钱都没要,所以也没找其他人拉投资。”

    “好吧,”基斯.克雷格点了点头,“拍电影也就算了,可你在洛杉矶录歌也试图瞒着我吗?”

    “我怎么试图瞒着你了?”肖遥好笑的道,“我们在你的录音室录歌,迪恩他们会不告诉你吗?难道非得我给你打电话?”

    “这~”这次轮到基斯.克雷格没话说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基斯.克雷格挥了挥手,“你写的歌呢?给我看看。”

    在基斯.克雷格的印象中,肖遥从来没有唱过,也没有制作过别的音乐人创作的歌曲。这次肖遥来找“Immortals”乐队录歌,基斯.克雷格也认定会是肖遥自己创作的歌曲。

    “Immortals”乐队成立已经有四年多的时间了。在四年多时间里,这支乐队不是只发表过肖遥写的那几首歌。其间迪恩自己有写过歌,基斯.克雷格有帮他们写过歌,也帮他们买过歌,其中一些还取得过不错的成绩,但是要说起这支乐队成绩最好的音乐作品,还是肖遥写的那三首歌的成绩最好。

    “白日梦”乐队自己这边,这几年他们的音乐作品中也没有一首歌能够达到当年肖遥帮他们写的那首《Sugar》所取得的成绩。在基斯.克雷格等人眼中,肖遥是个不折不扣的音乐天才。

    基斯.克雷格对肖遥拍电影的事情其实并不是太在意,他这次来的目的,主要就是来看这位他眼中的天才又有了什么新作。

    “在这儿呢!”肖遥伸出右手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右边太阳穴,笑着道。

    “那就快写出来吧!”基斯.克雷格道,“要不去我的办公室,我那里备用曲谱本和铅笔。”

    “这么着急啊?”肖遥笑道,“等我们录好了之后直接听成品多好啊,看什么曲谱啊?”

    “没事,”基斯.克雷格笑道,“反正你也是要写出来给他们练习的嘛!我来都来了,又没有什么事,看看你写的歌再走!”

    “好吧!”肖遥无所谓的耸肩道。如克雷格所说,反正都是要写出来的。

    一行人转去了基斯.克雷格的办公室。

    “来!”基斯.克雷格把肖遥按在了自己的办公椅上,还主动给他摆上了纸笔。

    “谢谢啊,真是太荣幸了!”肖遥有些受宠若惊的笑道。

    “没事,”基斯.克雷格摆手道,“沙发那边的茶几太矮,办公桌上写必须舒服!”

    肖遥点头笑了笑,不再说话,拿起铅笔埋头写了起来。

    过了十几分钟,肖遥将桌上的那张曲谱纸整理了一下,站了起来。

    “写好了?”基斯.克雷格走上前去,递给了肖遥一杯咖啡,另外一只手将肖遥手里的曲谱拿了过去,“我看看!”

    肖遥也不在意,低头喝起了咖啡。

    “很棒!”基斯.克雷格看完之后先是赞了一声,然后拿出其中一份曲谱扬了扬,“扬,我觉得这首歌由我们“白日梦”来唱会更合适!你把这首歌给我们“白日梦”吧!”

    “噗!”肖遥的一口咖啡喷了出来。

    “老板,你不能这么干!”喷了咖啡的肖遥还没来得及说话呢,一旁的萨米恩就不满的站起来道。

    “是啊,”迪恩也站起来道,“你怎么能抢我们的歌?”

    “我当然能这么干!”基斯.克雷格扭头看着两人道,“我不是抢你们的歌,而是我觉得这首歌真的更适合我们!”说着,基斯.克雷格将手里的曲谱都递了出去。

    萨米恩伸手接过,迪恩、麦克和乔治都凑过去一起看了起来。

    “你们是摇滚乐队,那首歌当然适合你们!”肖遥终于从喷咖啡的状态缓了过来,笑着对基斯.克雷格道,“其实你想说的是另外一首歌可能不太适合你们吧?不然的话,你是不是想把两首歌都要过去啊?”刚才基斯.克雷格扬起曲谱的时候,肖遥看到了曲谱上的字,知道他看中的是哪首歌。

    “不会!”基斯.克雷格正色道,“我只是觉得,如果有两支乐队来帮你们的电影做宣传的话,肯定比一支乐队帮你们的电影做宣传的效果要好!你觉得呢?”

    这两首歌是肖遥的作品,决定权自然是在肖遥的手上。肖遥在卖出歌曲版权的时候,都会将指定原唱歌手做为附加条件。当年肖遥还是个高中生的时候,基斯.克雷格想买肖遥的《Immortals》的版权回来给“白日梦”自己唱都没成功,此时的肖遥与那个时候早就不可同日而语,自然更加不怕拒绝他,所以基斯.克雷格也只能从肖遥自己的切身利益,从那部电影的方面来向肖遥争取。

    “这~”正想说话的迪恩和萨米恩.史密斯听了基斯.克雷格的这句话,又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一起看向肖遥。

    “扬,基斯说得对,”萨米恩考虑了一下,见肖遥没有回应基斯.克雷格,便主动开口对肖遥道,“我觉得两首歌给两支不同的乐队来唱对你的这部电影更好。”

    萨米恩这么说,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白日梦”工作室旗下的签约乐队,基斯.克雷格是他们的老板。其实说起来,基斯.克雷格这个老板对他们这支乐队一直都是挺不错的。就算是现在这个情况,基斯.克雷格也没有以老板的身份来威胁或者逼迫他们,而是以肖遥的利益来劝说他们,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

    而基斯.克雷格说得也确实没错。论名气论地位,老牌摇滚乐队“白日梦”还是要比“Immortals”强出很多的。肖遥这两首歌都是为电影写的,那么电影上映之前肯定是要用这两首歌来为电影做宣传的。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世界范围内,一首“白日梦”演唱的电影歌曲跟一首“Immortals”演唱的电影歌曲比起来,这个宣传效果的差距都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单纯从电影宣传的这方面来考虑的话,其实是两首歌都让“白日梦”来唱的效果是最好的。也不知道是基斯.克雷格真的觉得其中一首歌不适合他们还是考虑到肖遥和“Immortals”乐队的关系,只要了两首歌中的一首,提出了两支乐队分别演唱两首歌的方案。在萨米恩.史密斯看来,这个方案似乎就是顾全所有方面的最佳方案了。

    不过肖遥却不是这么认为的。

    “抱歉,”肖遥笑着摇了摇头,“我并不认同你们所说的话!”

    “首先,”肖遥看向基斯.克雷格道,“基斯,这两首歌是我为那部电影写的,我自己也都要参与演唱。我本就是“Immortals”乐队的一员,这两首歌让“Immortals”来唱正合适。如果其中一首歌给你,就变成了扬feat.“白日梦”或者“白日梦”feat.扬了。我自己有乐队,我不喜欢这种方式!”

    “其次,”肖遥接着道,“这部关于跑酷的电影是我们几个玩跑酷的家伙联合起来拍给跑酷爱好者们看的,是我们自己拍着玩的一部电影,也是为了实现我们几个人的一个心愿。参与这部电影的所有人都非常年轻,电影的目标受众也是年轻人!“我不否认你们“白日梦”比“Immortals”更大牌更有名,但是“Immortals”这支年轻的乐队跟我们这部年轻的电影更合适。”

    “拍电影当然是希望电影的票房越多越好,但其实我们并没有对这部电影的票房设定什么目标,也没有多大的野心。”肖遥最后道,“比起宣传的效果来,我更在意的是团队的年轻,所以…”

    “年轻?”基斯.克雷格夸张的捂着胸口苦笑道,“我感觉受到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