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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锦衣贼盗少有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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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郡临江县有一伙锦衣贼盗,约有数百人,贼首名曰甘宁,字兴霸,号为锦衣盗贼渠帅。传言他小小年纪气力便不小,颇有武力,令得众人折服,因那渠帅甘宁爱好锦服,所以手下都穿锦衣。

    据说那甘宁除了对他礼遇者,才会和他们交好娱乐,否则,甘宁便放任手下劫掠他们的财货,如今,这伙锦衣贼盗四处劫掠百姓,大江两岸来往商客,荆蜀之地肆意放纵,横行无忌,郡县数次发兵缉拿却不能治。

    这是伏泉从自己那贼曹掾史处得到的锦衣贼盗的消息,其他的他都没有太过在意,唯有那伙锦衣贼盗的渠帅首领让他重视,因为他是历史上东吴那位文武双全的大将,此时还是少年贼寇的甘宁。

    “那抢劫之人亦乃锦衣贼盗乎?”伏泉对受伤的贼曹掾史问道。

    贼曹掾史回曰:“正是!锦衣贼盗皆着锦衣,巴郡强人非锦衣贼盗有此武力。”之后,他详细说了今天他们见过伏泉后,他们所遇到事情的前后经过。

    且说那贼曹掾史得了伏泉提供的捕捉盗贼的方法,便带人在江州县城内外,四处散播那凶恶贼人的尸体被官署发现,让家属亲人前去认尸,只言他是被山贼所害。果不其然,有一老妇哭着入了官署,说那被害之人是她儿子,贼曹掾史得了消息,立即谎骗那老妇,询问他儿子身份过往等信息。

    一番了解,贼曹掾史得知那老妇的儿子是县内的游侠儿,自小就爱在外游荡,惹是生非,不过他年已弱冠却仍旧一事无成。往日经常不见影踪,幸好他家里有一哥哥侍奉老母,当然这不是说他不孝顺,相反他事母极孝,往日回来必带些东西讨好母亲,即使他依旧身穿陋衣。

    不过,这一切自从去岁就有改变,听其母言语,她那儿子似乎在巴东做了护卫,主家甚有势力钱财,对她儿子很好,赏赐不断,衣食无忧。有了银钱,回家的次数比以往勤了,带的东西也更好了,特别是他不在穿陋衣了,改头换面般的总以锦衣示人,更有大马相伴,一切都预示着那老妇儿子不同以往,从此发迹了。

    在说完儿子的过往后,那老妇痛哭流泪,贼曹掾史好言相劝,便安排人好生照料老妇,自己点齐了人手,前去城外抓捕那老妇儿子。

    旁人或许对老妇话语分析不出太多信息,但这贼曹掾史不同,抓捕罪犯多年,这种刑侦办案的经验很丰富。前番只知道盗贼面貌,又不是后世,想在巴郡几十万百姓里面找到那人千难万难,如今知道他的身份,又有他母亲提供的信息,此时再分析不出那盗贼的线索,他真的可以挂印解职了。

    听那老妇说她儿子在巴东做护卫,经常得到赏赐时,这贼曹掾史心中就是冷笑。那老妇儿子若真是做了人家豪族宾客,能往来江州和巴东这么频繁,那个豪族能放任自己宾客如此散漫?怕是在外面做了打家劫舍的勾当暴富了,这次估计是见到那过客手中四匹绢布,见财起意,便在城外那山林设伏劫掠而已。

    其中那老妇说他儿子这次回来说要多呆几日,之后再和朋友一起去巴东,这贼曹掾史立即警觉,直觉告诉他儿子很可能躲在他朋友家中,连忙问了地点。不过那老妇也不甚清楚自己那儿子朋友家所在,只是隐约听他说过应是在城北郊野。

    消息十分迷糊,但也比没有强得多,得了消息,贼曹掾史便带了人手前去江州城北的郊野外探查消息。或许是运气够好,真的有人见过老妇儿子,按照别人指示他们很快找到了老妇儿子所在,他藏身在郊野一处偏僻草屋里。

    正如伏泉所料,因害怕刚刚抢劫了四匹绢布,带回家中会被官府探听到消息,老妇儿子便没有立即归家的打算,准备过段时间风声过了,再将绢布送回家给自己母亲。

    不过,官府那些役兵显然低估了这盗贼的警觉性,当他们在草屋外聚集时,这盗贼便发现了官府中人,连忙卷了草屋里的细软,逃出屋子。其实也没啥,不过就几件锦衣银钱和那抢来的绢布,把它们放到自己的大黄马上后,那盗贼便手持兵刃,上马疾驰,欲迅速逃离而去。

    但赶来的官府役兵却也不是傻子,有马儿奔腾而来,怎么会看不到那盗贼出来,特别是被劫绢布的小贩所描述的盗贼模样,和那大黄马所骑之人一模一样,当下便猜出这人就是他们辛苦寻找的盗贼。

    此刻这些官府役兵怎么能容忍到手的鸭子飞了?特别是带人钱来的贼曹掾史更是大怒,他可是在伏泉面前立下军令状,要把这贼人抓来,能允许这盗贼逃跑吗?当下便命下属役兵全数抓捕那盗贼。

    终究是前来抓捕时这贼曹掾史有经验,从四面将那盗贼逃跑的出路全部堵住,在草屋东面的小道上,八名役兵面对要来的大黄马并未畏惧,他们立马分开,同时手中拿出细绳,分开在道路两旁,拉着细绳,只要那盗贼骑马而来,肯定要被绊倒。为了保险起见,他们拉了不止一道,而是连续四道,不让这盗贼能跃马而去。

    当然了,这八名官府役兵的想法有些多余了,那盗贼所骑的独有的蜀地山地马,根本跃不了他们的绳索阻拦。蜀地山路崎岖,不利马儿行走,而且本就产马少,连郡兵里都没有一只像样的部队,即使有骑兵,所骑的马儿也多是矮小的蜀地山地马,与中原北方的大马根本不能比,这种山地马能跃过两道,便已谢天谢地了。

    而那盗贼能有一匹黄马,也是他从其他郡县抢到的,所以悲剧早已注定,只见那盗贼越过了第一道绳索后,胯下马儿的马蹄刚刚过了第二道绳索,便砰然倒地。

    见此情形,四周役兵大叫着抽出刀来缉拿这贼盗,谁知道这贼盗也是反应极快,在他们冲来之前,也不管身上摔落下马的所摔伤的伤痛,立马一个起身,他根本没有投降束手就擒的打算,拿起自己掉落在身旁的长剑,与这八名役兵缠斗。

    显然,那些江州县的役兵与这成日里刀尖舔血的大盗比起来,少了许多凶性,八人与这一人打斗,有些畏惧那大盗的兵锋,一时之间竟然不能制服。但这也无所谓了,因为随后赶来数十官府役兵已经急忙赶来了,他们加入战场,不一会儿,那盗贼全身就已被砍了数道血痕,汩汩鲜血不断流出,映染了他一身锦衣。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现在双拳对的哪里是四只手,那盗贼面对的数十只手,即使对面的官府役兵再畏惧,在盗贼无法顾及之间的偷袭,也能在他那一身锦衣上砍出一道血痕。当然,在他身上留下数道血痕的代价就是,此刻地上也倒下了好几名役兵,他们中了刀伤,此刻正在地上捂着伤口痛呼。

    约莫再战数十会合,群殴之下,那盗贼即使再有勇力,也亦力竭,眼看若是再不降,不是被官府役兵围杀致死,就是自己失血过多而送命。

    “贼子莫要抵抗,汝有老母,若老母闻汝死讯,汝心何安?”这贼曹掾史眼看自己手下倒地的役兵下属,心中不忍再增伤亡,示意属下役兵,将那大盗围起后,大声喊道,希望靠他母亲来让这大盗投降。

    不过,这贼曹掾史显然想的太简单了,那盗贼根本不为所动,趁着贼曹掾史说话时候,简单的将自己的锦衣勒紧后,拿起地上自己的细软,提刀就朝不远处他那刚刚起身的马儿旁而去。不用看便知,这大盗希望杀到自己那马身边,带着自己的细软逃离,丝毫不将他那匹马旁的几名役兵不放在眼里,即使此刻他的身上血液因伤势不断流出。

    贼曹掾史大怒道:“竖子可恨!上!”

    一声令下,官府役兵上前直追他们围起来的盗贼而去,看他们随着战斗进行,越来越嗜血的眼神,想来若是这盗贼再不投降,他们是不会介意他死去的。

    未几,连番几刀砍在那盗贼身上,痛得他惨叫连连,直接跪倒在地上,而后面还有数刀凌厉袭来,眼看他是躲不了了,甚至可能连性命都没了。

    可是,就在此时,只听道路旁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喝:“官府狗贼,莫欺吾弟兄。”

    还未反应过来,便见数人骑马飞驰而来,他们个个都有勇力,在马上左劈右砍之下,一下子就有十余人受伤,数人直接倒地,竟无人是他们一合之敌。等反应过来,便见那盗贼身边多了两个骑马的锦衣人,此刻他们下马,正欲将盗贼拉上马来。

    见此情景,这贼曹掾史怒火中烧,到嘴的鸭子怎么能让它飞了?挥刀便率先向那两盗贼砍去,不过这时又有四名骑马的锦衣骑士,提刀阻止,一番砍杀,约莫数十回合,官府役兵不及,被连伤数人,连那贼曹掾史也中了两刀。

    “未想江州役兵如此弱也,走!”

    听得一声鄙视的嘲讽之余,官府众人连忙转头望去。此时,他们才发现原来那些盗贼身后还有一个锦衣少年,他手上正握着一柄他身高正够使用的长剑,要比一般常年人所用短一些,现在那短剑上也映着鲜血。显然,刚才一番冲杀,这少年也砍了人了,并且看他身上锦衣破损模样,他也是毫发无损。

    这群人到底是什么人?成年人如此就算了,怎么一个少年也有此武力?

    当然,那群贼盗显然不会给他们时间多加思索,再将那受伤盗贼和他细软抬上马后,先是一人先带受伤盗贼策马离去,其他人则断后,防御汹涌而来阻击的官府役兵。等到那盗贼撤去不久,这些断后的盗贼又杀退一番官府役兵,便掉转马头,扬长而去。

    整个过程那伙锦衣盗贼分工明确,有人救援,有人断后,根本不给对面武力有些羸弱的官府役兵机会。

    很快,地上只有受伤倒地的亦兵在痛呼,以及个个身上染血的役兵发呆的四处观望,连那贼曹掾史也是一样,他们辛苦追击的盗贼就这么跑了,就留下一匹他们带不走的受伤的大黄马。

    如果不是带不走,相信他们有人骑马的话依旧会骑走,什么都不会给他们剩下,这些锦衣人怎么这么强呢?

    知道缉拿无望的贼曹掾史命众人查验是否有人死亡,救治受伤同伴,好在这不是战场,除了两人重伤以外,其他人都是轻伤,倒是没人死亡,回去救治便好。

    所以之后才有那贼曹掾史带伤前来向伏泉哭诉请罪的事情,当然路上仔细一番思索后,这贼曹掾史越发觉得这伙人是荆蜀一带有名的身着锦衣的流寇,为了减小太守伏泉的问责,这贼曹掾史也不去查证,便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果然,伏泉听后,一番沉默后,也未多说,让他安心养伤,同时救治受伤手下,便让他离去了。至于捕捉那盗贼事情便放下,将盗贼母亲送回家,详说事情经过,勿让老人家再担心了,而那被劫的商人,便从郡署里出些钱,买了那已经没有的绢布便好。之后,就让这贼曹掾史推下。

    不过,这贼曹掾史显然不知道伏泉真正不责备他的原因。因为伏泉想起自己回城时遇到的那伙身上带血的锦衣人,当时只道是他们与人私下斗殴,放下戒心,再有那少年在旁言语,便信了大半,现在看来,是自己遭了那少年的道了。

    宁甘?

    甘宁?

    原来自己所遇的少年便是后来东吴那只带百余人,便敢夜袭数万人驻守的曹营的甘宁,真是遭了道了,被那小孩迷惑了,未想这甘宁小小年纪便有这般胆色,逃离路上都不惊不慌的说谎。

    想来想,伏泉不禁哑然,如果不是有着胆色,他敢现在几人就去救一个被数十人包围的同伴,如果不是有这胆色,他会有后来百余人袭击魏营的故事吗?不论袭击结果如何,就冲这份胆色就令人佩服。

    只是,伏泉再佩服甘宁,现在他是巴郡太守,却不能容忍甘宁如此肆意妄为。

    看来,得想办法收拾这伙锦衣贼盗了。

    夜色深深,伏泉望着屋里的灯火,眯着眼睛,幽幽想着。

    感谢新城以无旧少年i的1元打赏。

    甘宁,字兴霸,少有气力,好游侠,招合轻薄少年,为之渠帅。群聚相随,挟持弓弩,负毦带铃,民闻铃声,即知是宁。人与相逢,及属城长吏,接待隆厚者乃与**;不尔,即放所将夺其资货。

    后曹公出濡须,宁为前部督,受敕出斫敌前营。权特赐米酒众殽,宁乃料赐手下百馀人食……至二更时,衔枚出斫敌。敌惊动,遂退。

    摘选自《三国志·甘宁传》

    此时甘宁虽然没成年,但毕竟游荡社会,又经常离家,属于少远游的例子,按理应取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