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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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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由墨兰转为深黑,月亮圆盘般夹在遥远的雪峰之间,无数星子像宝石般挂在天幕上熠熠生辉。

    姚溪桐在烤蛇肉,见肉要熟,他把那日萧宝儿以为是润肤霜的瓶子掏出来,从刀将里面白色的膏状物均匀的抹在蛇肉上,不过片刻就闻到了一股异香。

    “天啊,这什么玩意儿?擦脸的也能吃?”

    “谁告诉你这是擦脸的?”

    “那是什么?”

    “秘密,”说话间,姚溪桐把蛇肉递给萧宝儿,“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萧宝儿慢慢咀嚼着蛇肉,感觉肉质松软,入口瞬间还能嚼出汁液,醇厚微甜的感觉根本不像烤肉。“你涂抹上去的东西是蜂蜜?”

    姚溪桐抹在蛇肉上的东西确实是蜂蜜,却非一般蜂蜜,而以蜂蜜为基础制成的特殊药物,这东西放在包子铺可卖千金。

    此话不宜讲,他只说,“算你有口福,这东西叫药蜜。我有专门种植名贵草药的园子,里面养了一箱蜜蜂,每年就只能弄出这么点蜜。这种蜜不但滋阴润燥、补虚润肺、还能驻颜养肌,调理内体。里面的蜂毒还能解毒化瘀,平喘镇咳。”

    萧宝儿低着头继续吃蛇肉。

    姚溪桐却在自得的同时醒悟过来说漏了嘴,一个乡绅之子怎么可能有钱养药园子?好在萧宝儿并未听出不妥,这人若是个疑心重的,从他模仿太皇太后笔迹那会儿就该起疑。可就目前来看,萧宝儿似乎从未质疑过这一切,也许是她足够笨,又或者根本不了解大夏的乡绅之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挂在火堆上方的蜥蜴肉滴了滴油脂到火中,他用木棍戳了戳蜥蜴肉,嫌弃的说,“这东西骨多肉少,要不是身在戈壁,食物稀缺,我都懒得弄。”

    萧宝儿想起什么似地,放下蛇肉跑到多克那儿整理了一下水囊,问:“为什么这个水囊空了?”

    “拿去洗手了。”

    “什么!”萧宝儿惊声高呼,“蛇是我杀的,蜥蜴也是,你洗手干嘛?”

    姚溪桐非常无所谓的说,“你不知道我天性喜洁?”

    萧宝儿生气的瞪了他一眼,将剩下的两袋水扔一袋给他,“现在开始,我们各用各的,爱干净是你的事儿,别拖累我。”

    姚溪桐被她紧张的样子逗乐了,说道:“这儿有那么多灌木,你只需在灌木丛下挖个坑,放上一片瓦,等到白日就会有水汽凝结在瓦上。虽然不多,但渴不死你。”

    “我知道,已经这么做了。”

    姚溪桐扬眉一笑,想不到这个傻公主在戈壁的生存经验还挺丰富。他问:“你哪来的瓦呀?”

    “上次你煲鸽子汤的罐子被我砸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那是我让匠人特地烧制的……”

    萧宝儿牵着多克走了,好长时间才回来。姚溪桐见她还臭着一张脸,忍不住道:“干嘛去了,怎么有股尿骚味?”

    “多克尿了。”

    “你是不是站在风口被尿撒了一身?这几天可要离我远点儿,我受不了这味儿。”姚溪桐不但嘴贱,手更贱的捂住了鼻子。萧宝儿瞪了他一眼,原本想要回击几句,犹豫片刻却远远地坐到了一旁。

    他又问:“蛇肉你不吃了?”

    萧宝儿惜言如金。

    姚溪桐拿起她吃剩的半截蛇肉开始啃,这举动倒让萧宝儿有些吃惊。一个手上沾点儿泥就得认真洗手的人,却不介意吃别人剩下的食物,真搞不懂这人在想什么。

    吃饱喝足,姚溪桐舒服的枕在萧宝儿拾来的柴火堆上,看着天上的星星出神。

    “潇潇,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夜空,如此良辰美景,你给我唱首歌吧!”

    “不会。”

    “不是说草原民族能歌善舞?你怎能不会唱歌?”只见他从腰间拿出一个巴掌大的酒壶,仰头喝了一口,浓郁的酒香盖过了戈壁滩上所有味道。

    萧宝儿兴冲冲地跑到他身旁,“你身上怎么还藏着酒,给我喝一口。”

    “行啊,唱歌。”这厮铁定是故意的,萧宝儿无奈,道:“长那么大,我只听歌,没给人唱过,要不先给我一口酒,之后唱给你听?”

    姚溪桐非常小气的把酒倒在盖子里,“说好的只是一口,唱好了再给。”一口酒下肚,萧宝儿觉得浑身暖洋洋,口齿间更是充满余香,“这是什么酒。”

    “这酒可好了,先是酿酒的原料不一般,制酒的过程更是不同。想知道更多,不如先唱首歌。”萧宝儿坐着,听到被要求唱歌,两抹红晕悄悄爬上面颊。姚溪桐见过萧宝儿很多表情,唯独没有脸红时的模样,就这么一瞬,他觉得比夜空更美的就是萧宝儿的面容。

    “为什么脸红?发现我长得不错,还是不好意思唱歌。”

    “唱就唱,唱不好可不准笑。”

    “我是那种没有教养的人吗?”

    萧宝儿唱了。

    开嗓就让姚溪桐以为某只驴被门夹住发出了惨叫,他先是震惊异常,接着就哈哈大笑。

    歌声戛然而止,萧宝儿恨恨地踢了脚地面的碎石,“我不唱了,你是一个没有教养的人。”

    “哈哈……哈哈……潇潇,我错了,大半夜,我被吓到了,真的是被吓的。”

    姚溪桐不解释还好,这解释听得萧宝儿愈发生气,什么歌声能把人吓笑而不是吓哭?“酒全部给你,消消气?”萧宝儿接过酒壶猛灌几口,小心地把酒壶藏怀里,面色稍霁。

    “把你刚才的调再哼一遍,我唱给你听?”

    “不要。”

    “潇潇,哼一遍,就一遍,你记在心里的歌一定是好歌。”

    姚溪桐连哄带骗好一阵,萧宝儿才不情愿的哼了几声,这厮又问了她歌词,不得已,她只能又哼一遍。连唱带教两遍,姚溪桐彻底听明白了,就见他坐直身体,击缶而歌,高亢的嗓音穿透了荒无人烟的戈壁,直击萧宝儿心底。

    狼烟千里乱葬岗,

    乱世孤魂无人访。

    无言苍天笔墨寒,

    笔刀春秋以血偿。

    谈爱恨,不能潦草,战鼓敲啊敲,用信任,立下誓言我来熬。

    这缘份,像一道桥,旌旗飘啊飘,你想走,就请立马抽刀爱一笔勾销。

    谈爱恨,不能潦草,红尘烧啊烧,以生死,无愧证明谁重要。

    这缘份,像一道桥,故事瞧一瞧,走天涯,你我卸下战袍梦回草原谣。

    血肉筑城万箭穿,

    盔甲染血映月光。

    远方胡笳催断肠,

    狼嚎骤起撼边关。

    谈爱恨,不能潦草,战鼓敲啊敲,用信任,立下誓言我来熬。

    这缘份,像一道桥,旌旗飘啊飘,你想走,就请立马抽刀爱一笔勾销。

    谈爱恨,不能潦草,红尘烧啊烧,以生死,无愧证明谁重要。

    这缘份,像一道桥,故事瞧一瞧,走天涯,你我卸下战袍梦回草原谣。

    姚溪桐开始只在意曲,一遍之后却觉得词儿也不错,这样的歌曲绝非草原歌曲,不禁问:“谁教你唱的?”原以为会是青山君,萧宝儿却回答是巫祖。

    巫祖,姚溪桐重复了一遍,有些不明白这个身处北辽权利中心的男子竟会唱出这样一首歌。初听萧宝儿哼唱时,他觉得这首歌曲调婉约,词里那些爱恨情仇,刚烈决绝,倒是很像北辽人的作风。

    轮到自己唱,他猛然发现这首歌要表达的绝非简单的男女爱情,更多的是同袍情,民族恨,铁血誓言,以及遭受背弃之后的那种豁达与潇洒。

    他问:“你为什么喜欢这首歌?”

    萧宝儿沉吟了一会儿才说,“我守信,更重誓,承诺一旦出口绝不反悔。我讨厌虚伪失信的人,讨厌那种当面微笑背后拔刀的相处方式。歌词说守信和重誓好似煎熬,也说只要无愧于心,再见面就是恩断义绝,拔刀相向。”

    姚溪桐觉得后背发凉,萧宝儿话里话外意有所指,难不成在暗示改命一旦不成功,两人就会成为生死对头?他重新躺到柴火堆上,暗恨自己破坏了这样一个美丽的夜晚,没事找事,尽给自己添堵。

    见他要睡了,萧宝儿拿出酒壶抿了一口,这才抱紧双臂将自己蜷成一团努力抵抗着戈壁上无止尽的寒风。

    后半夜,萧宝儿快要冻醒的时候忽然感觉很温暖,就像重回姆妈的怀抱一般。她微笑着,彻底陷入了梦乡。姚溪桐见她微笑,莫名地嘴角也翘了起来,毫不意外一件外衣就能给萧宝儿带去整夜安眠。

    天还未大亮,萧宝儿被冻醒。瞧姚溪桐睡得还不错,她小心地跑到一边呼哧呼哧地开始打拳,接着又四处寻找有没有可吃的食物。直至寒气散尽,才把柴火堆上的姚溪桐喊醒。

    这一日,两人基本没有对话。

    姚溪桐昨日还在感慨戈壁美景,今儿总算体验到了无人区的残酷,烈日当头,那永无止境的风沙和看不到边际的旷野完全可以把人逼疯。眼见植被越来越少,他问了句,“我们明日可以走出戈壁了吧?”

    “戈壁是沙漠的前身,明日进沙漠。”

    闻言,姚溪桐大惊失色,差点儿从马背上跌下。

    “公主,你自己说的沙漠比戈壁还要凶险,我们这样冒失的往里闯真的好吗?”

    “不好。”

    “那你还往里走?”

    “我又不认识路,只知道这个方向肯定对,估摸应该能走出去。”

    姚溪桐白皙的面皮更白了,拔高声音问:“你不认识路?”

    “是啊,我连你说的那条古道都不知道,肯定也不会知道古道旁边还有戈壁滩。”

    这回答真绝,姚溪桐满怀期望都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们能走出去?万一走不到头呢?”

    萧宝儿认真地说,“只要我们在北辽境内就能走出去,从小到大没人告诉我国境内有两天都走不完的沙漠。”

    姚溪桐有种跳下马掐死萧宝儿的冲动,在此之前他更想把自己掐死。

    什么公主是玉,他是瓦,玉不怕死,瓦就不该怕。这是哪门子荒谬理论?萧宝儿就是个不怕死的主,要早知道碰见了这么块稀罕的玉,他这片瓦无论如何都会先明哲保身,拉玉一起活着,而非一起找死。

    暗自抓狂了一会儿,他极快的恢复了冷静,“我们的水还能撑多久?”

    “昨日你不用那袋水,我们还能撑回密林。今日只能往前,并期望很快可以见到绿洲。”

    姚溪桐总算知道萧宝儿昨夜为何发火了,他小声问:“省着点儿喝能行吗?”

    萧宝儿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随后指指天,“这种气候,我们回去的速度没办法和进来的速度相比,今日至多只能走一半的路程,你觉得呢?”

    姚溪桐曾无数次自问,为什么要信任萧宝儿,答案是不知道。也许萧宝儿天生就属于那种能让人放心信任的人,亦如她所言,重誓并守信。

    沙漠比戈壁美,黄沙若滚雾般从远远的碧空落下,延绵起伏的沙丘一望无际,看着这片沙海,姚溪桐无由的想起了黄河。几年前,他曾被那条横贯中原的长河所震惊,而今,这片积淀千年的黄沙给予他同样的心情。这里孕育了另一种文明,被中原所鄙夷的,野蛮,凶残,缺乏礼数与修养的文明。

    他曾暗嘲过萧宝儿不如中原贵女,可是中原贵女能够如她一般脊背挺直的独行于黄沙之上吗?要在这片寸草不生的土地上活下来,必须有着比黄沙还要炽热的求生欲望,比狂风还要野蛮的行径,以及同胡杨一样坚韧的性情。

    大自然是这里真正的主宰,敬畏自然的人才会成为这儿的统治者,中原的皇权放在这里,瞬间便被风沙撕得粉碎。萧宝儿不学中原礼仪不是学不会,而是打心底里不屑。

    重新认识萧宝儿之后,姚溪桐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将所剩不多的水袋藏在怀里,轻声问:“潇潇,你看这儿寸草不生,如果缺水该怎么办?”

    萧宝儿拍拍多克,随口说,“昨夜我把马尿储在了水袋里。”

    姚溪桐决定下马步行,他担心自己迟早会被萧宝儿惊人的话语给吓得从马背上跌落。喝马尿,这东西是人喝的吗?想想那股味就已经反胃到了极致,根本不敢继续往下想。

    “那个……”

    萧宝儿打断了姚溪桐,语带安慰的说,“我知道气味儿不好,你可以抿一点儿先润润唇,等到夜里煮沸了再喝。”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吗?”